都江堰公交车后窗LED广告被叫停
类别:行业新闻发表于:2016-03-10 15:25
关键字:公交LED广告屏 车后窗LED广告屏
摘要:公交车后窗LED广告属于移动式户外广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发布、2011年开始施行的《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规定:车身上设置的户外广告,不得影响交通安全。车头、车尾部(含前后挡风玻璃内外)及车身两侧车窗严禁设置户外广告。
刚刚进入2月,运行仅几个月的都江堰公交车后窗LED广告屏,被当地城管、交通部门联合叫停。
都江堰市内公交由城市公交、古堰公交两个公司运营。城市公交负责人冉副总经理1月29日回应民情热线采访时称,2015年9、10月份,他们引入一家广告公司,由对方出资改造车后窗上的LED显示屏并运营广告,其中既有商业广告,也有公益广告。
去年11月,都江堰市城管局在户外广告排查中发现,这两家公司在公交车后窗设置的LED广告屏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影响其他车辆行车安全。经核查,这些公交车上的广告屏没有得到城管部门许可,属于违规设置。
为杜绝因设置LED广告屏导致的安全隐患,2016年1月初,交通局、城管局先后下达通知,要求两家公交企业于1月30日前将所有未经许可擅自加装的车尾LED屏进行拆除。目前,两家公司已经暂时关闭所有运营公交车上的LED广告屏。
相关法规:
公交车后窗LED广告属于移动式户外广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发布、2011年开始施行的《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规定:车身上设置的户外广告,不得影响交通安全。车头、车尾部(含前后挡风玻璃内外)及车身两侧车窗严禁设置户外广告。
来源:交通广告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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