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变动
摘要:联建光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虎军先生、熊瑾玉女士及持股5%以上股东何吉伦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业务。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虎军先生、熊瑾玉女士及持股5%以上股东何吉伦先生的通知,刘虎军先生、熊瑾玉女士及何吉伦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注:刘虎军先生、熊瑾玉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5,092,897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6497%,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虎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15,388,1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8079%;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93,000,000 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80.597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158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瑾玉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9,704,77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418%;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27,400,000 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2.241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66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吉伦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76,992,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5495%;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75,751,998 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8.388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3473%。
3、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刘虎军先生、熊瑾玉女士本次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其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责编:小艳
来源: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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