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自查进展情况
摘要:联建光电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自查进展情况如下: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建光电”或“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证调查通字 2017(117)号)后,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2017年12月8日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召开紧急会议,积极采取措施,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成立自查小组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
现就现阶段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本次系公司就立案调查事项的自查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调查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结论为准
自查进展情况说明
现对公司本次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说明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时传媒”)在2014-2016 年度期间部分销售合同存在合同执行凭据缺失或执行凭据与合同约定不匹配、业务变更信息传递不及时、内部管理不规范的情形,造成部分合同收入确认不准确,收入真实性存疑。其中2014年度涉及金额约681.51万元收入确认条件不足,占2014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披露营业收入总额的0.70%;2015年度涉及金额约3,629.15万元收入确认条件不足,占2015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披露营业收入总额的2.38%;2016年度涉及金额约2,084.73万元收入确认条件不足,占2016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披露营业收入总额的0.74%。
目前公司正就本次自查发现的问题对前期可能涉及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对上述调整事项进行审计,并根据具体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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