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企业发布《关于对雷曼光电不实公告内容的事实披露》
摘要:因雷曼光电LED灯品质问题,立翔慧科、联腾科技、德彩光电、科伦特四家原忠实客户蒙受重大损失,被迫联合维权。针对雷曼光电不负责任、混淆视听的不实公告,为让社会了解事实真相,联合维权组决定公开部分信息。
立翔慧科、联腾科技、德彩光电、科伦特四家发布《关于对雷曼光电不实公告内容的事实披露》,全文摘录如下:
因雷曼光电LED灯品质问题,立翔慧科、联腾科技、德彩光电、科伦特四家原忠实客户蒙受重大损失,被迫联合维权。针对雷曼光电不负责任、混淆视听的不实公告,为让社会了解事实真相,联合维权组决定公开部分信息。
谎言一:“恶意”拖欠货款?
事实真相:
自2007年至2011年,四家客户合计采购雷曼光电LED灯货款金额超4000万,其中无品质争议的货款全部均已支付完毕。
品质事故发生后,雷曼光电对产品品质问题不予解决,却以诉讼方式逼迫客户付清争议货款,更甚诋毁客户“恶意拖欠货款”。以下为截止2012年12月因雷曼产品品质问题存在争议的货款明细情况:
|
德彩光电 |
联腾科技 |
立翔慧科 |
科伦特 |
发生品质问题的总货款 (万元) |
>143 |
>179 |
>338 |
>75 |
因品质问题影响的未付款项 (万元) |
0 |
0 |
40.3 |
37 |
在出现重大品质问题尚未处理的情况下,上表中未付款项相对逾千万的商业往来是微乎其微的,其“恶意”拖欠货款的说法是夸大事实。
谎言二:联腾科技至今未能按期完全支付货款,目前法院仍然冻结了其价值近200万元的机器设备?
事实真相:
2012年7月,双方和解达成的货款结算金额为173万,而非179万。联腾科技已于2012年7月至12月支付完毕。
2012年7月13日,支付雷曼光电80万;
2012年9月6日,支付雷曼光电31万;
2012年10月25日,支付雷曼光电31万;
2012年12月28日,划款至南山区法院委托支付雷曼光电31万。
以上均有付款凭据为证。
2011年1月,联腾科技因雷曼5050灯(型号:LS-DTEP-FEN2-02,共计1550K)品质问题长时间不能得到解决向雷曼光电发出品质问责律师函,雷曼光电收函后提出和解,其中683K按1.5倍以其它型号灯珠进行换货赔偿,承诺余下的867K另行妥善解决。在683K赔偿协议签订后,雷曼光电再次对867K的责任承担继续拖延,并于2012年3月对相应的179万货款向联腾科技恶意提出诉讼,要求联腾科技支付本金及违约金合计273万元。2012年4月,联腾科技向法院提请品质反诉,雷曼光电再次提出和解,主动承担诉讼费用,并将货款降低至173万元。2012年7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
至于“目前法院仍然冻结了其价值近200万元的机器设备”则完全不属实!
以下附2011年683K赔偿方案的《和解协议书》:(雷曼光电认可此批5050灯存在品质问题)
谎言三:雷曼光电的该款5050LED灯珠产品一直稳定出货?
事实真相:
经过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以及现场使用反馈表明,雷曼户外5050圆杯高灯(型号:LS-DTEP-FEN2-02)产品不仅不防水,出现质量问题的该批货物多项指标不合格。雷曼户外5050圆杯高灯出现品质问题后,雷曼光电转而推广另一款5050方杯高灯,而将雷曼户外5050圆杯高灯停产。并从其网站上将其规格书删除。
5050圆杯高灯导致忠实客户蒙受数千万损失,雷曼光电称“该产品一直稳定出货”违背事实。
附部分雷曼灯品质问题的现场实拍照片及权威部门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
使用雷曼5050圆杯高灯(LS-DTEP-FEN2-02)的现场照片(立翔慧科提供,印尼)
使用雷曼5050圆杯高灯(LS-DTEP-FEN2-02)的现场照片(德彩光电提供,波兰)

结论为雷曼5050圆杯高灯(LS-DTEP-FEN2-02)不合格的检验报告

结论为雷曼5050圆杯高灯(LS-DTEP-FEN2-02)不合格的检验报告
使用雷曼5050灯(LS-DTEP-FEN2-02)导致国外客户损失的责任认定书 (经中国驻巴西总领馆公证,联腾科技提供)
上述事实表明:雷曼光电以“没有与客户发生任何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来掩盖其产品出现品质问题的事实,利用欠款官司好打,品质官司难断的特点,采用强势做法,以抢先诉讼的方式催收货款而回避其自身产品品质问题,实为店大欺客,恶人先告状。
谎言四:不挥霍股东利益?
事实真相:
雷曼光电对忠实客户的合法权益置之不理,面对品质事故不积极处理,而导致客户对其失去信心,最终失去客户,业绩下滑。
在其《2012年半年报》中,雷曼光电称“国内器件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数据情况如下:
|
营业收入(万元) |
同比增长率(%) |
直插式 |
2260.65 |
-34.03 |
贴片式 |
3299.69 |
-18.80 |
雷曼光电将原因归结为“由于LED行业因国际环境的影响仍然整体表现不佳,半导体市场需求放慢,以及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的影响”。
据雷曼光电的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示年报中的前五大客户数据显示:2007年度至2011年,仅联腾科技、立翔慧科、科伦特为雷曼光电贡献订单金额共计33500733.18元(人民币),如计入未披露的金额,实际已远超过4000万元。
2011年,仅立翔慧科翔一家给雷曼光电的下单金额为690万元,而2012全年,德彩光电、联腾科技、立翔慧科、科伦特四家仅向雷曼光电合计下单不足100万元。
显而易见,其业绩大幅下滑更准确的原因是雷曼光电被客户抛弃所致。
雷曼光电不积极处理品质事故,导致失去客户、业绩下滑,实为置股东利益于不顾。
面对品质事故,四家客户始终要求雷曼光电有效解决问题,及时纠错,承担责任。但雷曼光电面对曾与自己长期合作、几乎已付清全款的忠实客户,不是避而不谈,就是百般推诿,更甚于在品质问题未解决的情况下,采取强势的诉讼手段催讨货款,完全置客户损失于不顾,有负于一个“负责任的上市企业”的身份。
望雷曼光电端正态度、正视问题,回到解决问题的正轨。
深圳市立翔慧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腾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德彩光电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伦特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8日
来源:慧聪LED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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