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董事、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辞职
摘要:2019年2月22日,艾比森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海涛先生及董事赵凯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同日,公司监事会收到了公司监事会主席曹同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2019年2月22日,艾比森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海涛先生及董事赵凯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同日,公司监事会收到了公司监事会主席曹同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李海涛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工作。赵凯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工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海涛先生及赵凯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海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224股,通过德兴市大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960,378股,合计持有1,008,602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另外,李海涛先生还持有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股票期权230,000份,并参与了公司第*期员工持股计划。李海涛先生的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职务原定任期为2016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16日,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赵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072股,通过德兴市大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85,040股,合计持有509,112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另外,赵凯先生还持有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股票期权130,000份,并参与了公司第*期员工持股计划。赵凯先生的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2016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16日,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管理。
李海涛先生及赵凯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董事会的运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关于董事会成员辞职的相关后续工作。
曹同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曹同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德兴市大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74,6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曹同生先生的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原定任期为2016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16日,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管理。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曹同生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曹同生先生的辞职申请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曹同生先生仍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依照相关程序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来源: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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