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屏幕显示业绩榜 [ 业绩榜首页 - 网站地图 ]

上海出台“景观照明管理办法”,违反最高罚5万

类别:行业新闻发表于:2019-12-17 13:40

摘要:为了有序引导城市亮化工程,《上海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将于明年起施行,为更好地打造上海夜景品牌,提供法治保障。

色撩人,夜游慰心。漫漫长夜因灯与景、物、文化的结合,呈现与白天完全不同的迷人炫彩。为了有序引导城市亮化工程,《上海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将于明年起施行,为更好地打造上海夜景品牌,提供法治保障。


上海景观照明的建设规模和水平,长期处于全国领先位置。截至2018年底,全市景观照明超过1.5万处,总装配功率近20万千瓦时。特别是近年来,围绕服务进博会工作,政府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对黄浦江两岸景观照明进行总体设计,以及对灯光设施硬件和展示效果的进一步提升打造,将“璀璨浦江、魅力上海”呈现在广大市民和中外宾客面前,夜景照明已成为上海的金名片。但是,城市照明设施的增加、影响力的扩大,也对城市照明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夜间环境管理的长效化、制度化成为必然。


上海此次出台《办法》,一方面是为了填补有关空白,完善上海景观照明制度体系,做到依法依规管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证“有人管灯”。


《办法》明确了景观照明规划应当划定核心区域、重要区域。核心区域,是指外滩、陆家嘴等体现景观照明最优效果、集中展示上海城市形象风貌和文化内涵的关键区域;重要区域,是指各区包括跨区的重要商圈、道路、交通枢纽等具有地标性质的区域,用以体现景观照明区域效果,比如世博会地区、新天地地区、南京东路、世纪大道、虹桥交通枢纽等。


根据景观照明设置的不同阶段,《办法》又分别作出具体规定。例如,在土地供应阶段,明确将景观照明设置要求纳入用地规划条件或者土地出让合同;在景观照明所依附的主体工程“新改扩”建设阶段,要求建设单位同步设计景观照明;针对既有建(构)筑物上增设景观照明的情形,规定设置者有配合义务,同时明确由区绿化市容部门与设置者协商形成景观照明增设方案,区政府予以适当支持。


对景观照明进行集中控制,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综合体现,《办法》对这一话题予以更多篇幅。2018年,随着进博会景观照明集中控制系统建设的完成,浦江两岸的照明方式、亮灯模式等得到进一步丰富和优化,实现了从硬件设施到展示效果的全面提升。结合成功经验,《办法》对集中控制制度作了固化和完善,明确由市、区绿化市容部门分别建立市级和区级的景观照明集中控制系统;在核心区域、重要区域内以及重要单体建(构)筑物上设置的所有景观照明,分别纳入市级和区级集中控制系统,实行开启关闭、照明模式、整体效果的统一控制。


考虑到拒绝纳入集中控制系统的行为,会对景观照明的统一运行和整体效果产生严重影响,《办法》也相应增设了对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者将面临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来源:文汇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图文内容转载自互联网。您若发现有侵犯您著作权的,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停止继续传播。

欢迎投稿

电话:186-8291-8669;029-89525942
QQ:2548416895
邮箱:yejibang@yejibang.com
yejibang@126.com   
每天会将您订阅的信息发送到您订阅的邮箱!

行业资讯项目信息
案例欣赏

精彩案例推荐
更多>>
首页|案例|行业资讯|视频演示|实用工具|关于我们
本站部分图文内容转载自互联网。您若发现有侵犯您著作权的,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停止继续传播。
业绩榜http://www.yejibang.com 备案许可证号:陕ICP备11000217号-8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04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