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上市遭处罚 LED公司屡陷信批“泥沼”
摘要:近期,多家LED相关上市公司被曝出信息披露违规。珈伟股份、南大光电、佛山照明、三安光电、勤上光电等企业纷纷中招。多家LED上市公司因信批失实遭到证监会的处罚。
2012年10月9日,因未对2012年一季度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出现大幅下滑且对全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等事项作出如实说明,珈伟股份(SZ.300317)及其保荐机构国泰君安、签字保代等相关责任主体被证监会点名追责。
2013年1月4日,南大光电(SZ.300346)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被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013年3月7日,佛山照明(SZ.000541)公告称在3月6日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信披违法违规的相关当事人,包括公司本身及时任董事长钟信才在内的6名高管做出了行政处罚。
近期,多家LED相关上市公司被曝出信息披露违规。珈伟股份、南大光电、佛山照明、三安光电、勤上光电等企业纷纷中招。多家LED上市公司因信批失实遭到证监会的处罚。
整个LED行业一片哗然,市场对此反映强烈,相关企业股价受此影响大幅走低,连累整个LED板块表现不佳。
有券商研究员表示,最近曝出LED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也存在很多原因,有些是因为企业自身对信息披露的规则不够了解,不懂什么是必须要披露的,对关联交易等问题认识不清;有些就属于是当初为了冲刺上市,有意为之。
关联交易成“重灾区”
在曝出LED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出现的问题中,牵扯到关联交易未披露的问题成了焦点。佛山照明、勤上光电、三安光电等公司都牵扯其中。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相互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一种商业交易行为。”一位注册会计师告诉《高工LED》记者,关联交易由于其普遍存在并具有与一般商业交易不同的特殊性,已经成为证券市场监管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极为普遍,据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年报统计数据显示,仅2010年,沪深上市公司中共有991家发生过关联交易,占总数的48.55%,关联交易次数达2614次,金额达8328.36亿元,关联交易金额占全部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4.74%。
上述注册会计师表示,关联交易并不违法,但是关联交易必须如实在年报、季报或者临时公告中披露。
此前勤上光电也陷入了IPO“信批门”的舆论风暴。复牌后股价一度跌至10.14元,相比曝光前13.56元的股价,跌幅超过25%。
据悉,2008年至2011年(即公司IPO上市前三年),勤上光电前五大内销客户中,先后出现三家公司与勤上光电或有关联关系。据招股书披露,品尚光电、芭顿照明2008年至2011年累计与勤上光电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7859.6万元,占这三年勤上光电营业收入总额22.03亿元的。
此后勤上光电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勤上光电与品尚光电存在关联关系,于2010年和2011年发生的交易应认定为关联交易。但另外表示,与晶湛节能、芭顿照明及品尚光电之间的交易与其所承接的工程、项目规模是相吻合的,有据可查,均为真实的交易;相关交易价格公允,且与市场价格一致,不存在虚构销售、造假上市等情形。
“公司此前的信批确实不到位,此前并不知道此事会涉及关联交易,对关联交易的理解不足,但粉饰业绩、造假上市对于我们来说,没有必要、也没有动机。”勤上光电董事长李旭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勤上光电董秘韦莉透露,目前公司的自查材料已经上报给了广东证监局,等待监管部门最后定案。
而佛山照明遭到证监会惩罚的原因则是佛山照明在2010至2011年两年间未能依法或如实、及时披露诸多事项。
佛山照明未依法或如实、及时披露的诸多事项,分别为2010年的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关联公司提供的4000万元银行贷款担保,公司当年与9家关联公司多达近8000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增资及向关联方收购股权;2011年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2500万元,公司当年与9家关联公司多达8300余万元的关联交易等。
目前,多位维权投资者已向广州中院提交了诉讼材料,该院已确认受理,这意味着投资者集体对佛山照明的诉讼索赔大幕正式拉开。
上述券商研究员认为,很多企业在上市前,都与风投签订了对赌协议,如果不能按时上市,就要赔付股份或者是现金,有可能会导致丧失控股权,这也就让企业有了隐瞒关联交易或者造假的动力。企业成功上市带来的丰厚回报是这些企业不计后果造假的推动力。
“带病上市”遭处罚
“带病上市”是LED上市公司的另一个致命伤。南大光电、珈伟股份都是由于在上市过程中未能对业绩下滑情况做出如实说明而受到证监会采取监管谈话或(并)出具警示函措施。
去年5月11日,珈伟股份在深交所上市,发行价格每股11元。随后于7月14日公布了其上半年大幅变脸的业绩预告,引发市场一片哗然,被誉为新股业绩“变脸王”。
从珈伟股份此前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2009年、2010年珈伟股份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36.5%和114.7%,对于2012年上半年业绩大幅变脸未做任何风险提示。珈伟股份在其招股说明书中表示,未来三年提高持续盈利能力,有望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年均增长30%以上。
去年8月23日,珈伟股份公布了2012年半年报,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08亿元,同比下降54.63%;实现净利润334.91万元,同比下降94.21%。这一业绩在去年上半年新上市公司发布的业绩预告中下降幅度最大。其三季报显示,去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1.6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2.61%;营业收入为2.7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10%;基本每股收益为0.0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4.45%。
证监会调查后认为,在珈伟股份发行上市过程中,对于公司存在的2012年第*季度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且将对全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珈伟股份及相关中介机构在向证监会提交的关于珈伟股份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中未如实说明,亦未在招股过程中做相应的补充公告或说明。为此,证监会对珈伟股份采取了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措施。
而南大光电则在今年1月份收到证监会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称公司被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南大光电遭警示的原因源自于其上市之后的业绩下滑的尴尬处境。南大光电在去年7月26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中,称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预计同比下降约20%。而在8月7日的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中则披露“实现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27.71%”,并初步估计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同比下滑40%左右。
而在实际披露的三季报中,南大光电前三季度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577.09万元,相比2011年同期下滑52.42%。
证监会认为,南大光电与相关中介机构去年7月18日提交的关于公司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中未就上述事项进行如实说明,亦未在招股过程中及时地做相应的补充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决定对南大光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提醒加强信息披露质量。
对于业绩下滑,上述企业均表示,原因是由于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不佳、LED行业产能过剩、下游需求不足等客观因素造成,但还是有很多投资者纷纷质疑其“带病上市”,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较多瑕疵。
据不愿披露姓名的投资商表示,前几年大批资金进入行业,现在都已经到了退出期,而IPO上市是目前国内风险投资退出的主通道,不可避免地有一些企业为了上市而隐瞒一些情况。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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