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摘要: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郭念祖先生(非独立董事)由于工作需要,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将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离任后职务由公司另行安排。
12月29日,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林森”及“公司”)董事郭念祖先生(非独立董事)由于工作需要,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将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离任后职务由公司另行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郭念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郭念祖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敬业精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了诸多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向郭念祖先生在任期内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孙清焕先生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提名罗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连选可连任。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罗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生,中专学历。曾任职于新疆奎屯粮食局;2000年12月加入木林森,任职于销售部;2010年4月至
2012年8月任职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安格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8月至2013年8月任职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负责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勤信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18年 7月任职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瑞茂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5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助理、行政中心总经理、总裁办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燕女士持有141.22万股公司股票。罗燕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清焕先生配偶之妹,罗燕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罗燕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来源:深交所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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