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LCD价格,友达、彩晶被罚3.3亿
摘要:据韩联社报导,面板厂友达光电 (2409-TW) 与瀚宇彩晶 (6116-TW) 因长期操纵 LCD 面板价格,遭首尔中央法院认为合谋违反公平竞争,裁定友达与彩晶包括利息在内,分别应支付为 535 亿韩元 (约新台币 12.9 亿元) 和 69.7 亿韩元 (约新台币 1.7 亿元) 给 LG 及其海外子公司。
据韩联社报导,面板厂友达光电 (2409-TW) 与瀚宇彩晶 (6116-TW) 因长期操纵 LCD 面板价格,遭首尔中央法院认为合谋违反公平竞争,裁定友达与彩晶包括利息在内,分别应支付为 535 亿韩元 (约新台币 12.9 亿元) 和 69.7 亿韩元 (约新台币 1.7 亿元) 给 LG 及其海外子公司。友达将于确认判决理由后,采取适当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提出上诉;彩晶则表示先待判决通知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友达及其他 9 家 LCD 制造商和分销商,被指控在 2001 年至 2006 年间在台湾举行的双边和多边会议,即所谓的「液晶会议」中,共谋操纵薄膜晶体管 LCD 面板 (TFT-LCD) 价格和供应。
友达表示,针对最近报导的反托拉斯案件,是南韩 LG 电子及其海外子公司多年前在韩国法院对包括友达光电在内之若干台湾 LCD 制造商所提起的民事诉讼,主张超额支付(overcharge)并请求损害赔偿案。本案为 2006 年已结束的 LCD 反托拉斯案之衍生民事诉讼案,自 2014 年 1 月原告提起告诉至今,已持续近 10 年。
LG 为这些公司的买家,最初对 10 家合谋公司中的 5 家提起损害诉讼,声称价格操纵导致 LCD 价格膨胀,造成财务损害。LG 后来仅对友达及彩晶持续提告,撤销对其他 3 家公司的诉讼。
来源:巨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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