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津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LED显示屏改造工程 报备日期:2017-05-26

报备渠道商:南京洛普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天津 行业类别:体育场馆
项目产品与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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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LED显示屏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jjzc-2017-067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1,500
三、项目预算
150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1.3 2017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LED显示屏和视频处理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3.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提供有效期的证书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tjgp.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5-25到 2017-06-02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702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前来报名登记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投标人须携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6-06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6-06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曹嘉亮、杨凤霞
2.联系电话:022-2629235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体育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津铭:1382095349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6292355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体育局机关、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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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跟踪报告:

2017-06-30: 天津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LED显示屏改造工程中标公告 受 天津市体育局机关 委托,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LED显示屏改造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  <展开全文>

发布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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