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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立面,城市灯光新的表演场(一)媒体立面简述

类别:行业新闻发表于:2016-04-19 17:22
关键字:媒体立面

摘要:媒体立面是近年来城市灯光照明领域的焦点话题之一,已经成为影响城市夜景观的一个重要因素。它在重新定义灯光与建筑关系的同时,也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本文阐述了笔者在媒体立面的定义、产生背景、类型及特征多个方面的观点,并认为,未来媒体立面应该解决好自身与建筑、文化和公众的关系。

    近年来,中国城市夜景观中出现了一种新的现象,很多建筑物在夜晚呈现出不同于日间的形态,有时候这种夜晚模式是柔和的,但更多的时候它比日间模式更具感官刺激。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来自于建筑体与其灯光照明的新关系。在这组新关系中,灯光不再是建筑的附属品,它逐渐从配角的身份转换为主角,而建筑立面也成为灯光自我表达的一个新舞台。

    这一新现象就是“媒体立面”。


    一、什么是媒体立面


    “媒体立面”是近十年来从欧美理论界涌现出来的新概念,源自英文Media Façade。它是建筑整体的进一步延伸产物,而“媒体建筑”的英文名称是Media Architecture。从字面意思上即可以了解到,这一新概念是媒体(或称媒介)与建筑(或者建筑立面)的结合产物。它涉及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灯光照明和建筑等几个领域的知识和技术。

    在国际上,对媒体立面和媒体建筑的定义、涉及范畴的研究是近十年内展开的,不同的学者也有不同的看法。卡拉·威尔金斯(CarlaWilkins)认为:“媒体指的是传达信息的系统,当和建筑术语‘立面’一起使用时,指的就是一个传达视觉信息的系统。无论从技术还是从设计的角度说,媒体立面都应和建筑融为一体。”[1] 奥地利学者哥耐特·车托(Gernot Tscherteu)和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的德国学者霍伊斯勒(M. Hank Haeusler)对媒体立面的定义是:“将信息嵌入立面,其主要形式为数字媒体。”这两位学者还对媒体立面和媒体建筑的关系做了论述。他们认为,在城市范畴内,大多数项目的设计目标不仅是建筑的一部分,也就是“建筑立面”,而是将整栋建筑与公众进行交流,因此在这个集合了信息、照明和建筑的新事物的命名上,他们更倾向于使用“媒体建筑”[2]。

    从上面三位学者的论述中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点,即媒体立面或媒体建筑不是电子信息屏,或者电子信息屏和建筑的简单结合。在这个新概念中,电子媒体系统必须和建筑融为一体,无论是在设计理念上,还是在建构和呈现方式上,媒体都是建筑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不可以分离的。此外,建筑体除了对内的容器和维护功能外,对外(外部城市环境)具有审美功能,这也是建筑物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而且这种功能在白天和夜晚的一致的。由此,笔者认为,对媒体立面和媒体建筑的定义应是:以艺术性审美为主要目的,同时兼具商业宣传作用,将信息媒体系统(主要是电子媒体系统)和建筑设计、立面技术、灯光照明(在特殊情况下,也包含自然光影)有机结合的综合性建筑立面形式,媒体建筑是媒体立面在整个建筑体系上的延伸[3]。


    二、媒体立面的产生背景


    媒体立面的出现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它有其社会和技术背景。

    1. 建筑的媒体化

    首先,它源自建筑的媒体化(Mediatization)趋势。不同于其他艺术类型,建筑一经建成就必然会呈现在大众面前,除非是被建在偏远的、远离人群的地点,或建于私人空间内,但建筑一般都建在公共空间内,因此建筑与生俱来地具有媒体性(media attribute),或称媒介性。

    建筑具有自身信息,如形态;也可以携带其他信息,如设计师的风格,与建筑相关的事件等。在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普及以前,建筑因为其不可移动性,并不是主要的媒体源,它作为一个大众关注对象的身份并不明显。

    20 世纪90 年代以后,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自媒体(We-Media)的出现使建筑的媒体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以传播为目的被设计和建造出来,也出现了一大批以设计“标志性”建筑而成名的建筑师,如盖里(Frank O. Gehry)、哈迪德(Zaha Hadid)等。建筑的形态一方面越来越独特,另一方面也越来越具有表意性。(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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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企业开始利用所属的标志性建筑来传递企业形象、企业精神,其中典型的例子包括:德国新奔驰博物馆、慕尼黑的宝马汽车体验中心(BMW Welt)等。在新奔驰博物馆的设计中,建筑师将奔驰的标识——梅赛德斯之星,变形成为平面布局的出发点,观众被要求在这个变形的三角星平面中穿梭。宝马汽车体验中心则大量使用了金属板和玻璃作为建筑立面的材料,并利用参数化技术将整个建筑的主体部分设计成扭曲的漩涡状。建筑虽然没有直接搬用宝马汽车的标识,但从整体气质上反映了宝马汽车科技、时尚、充满力量的企业文化特征。虽然建筑夸张的造型和空间效率的低下受到很多建筑师的批评,但通过建筑外形传达企业形象的目的达到了。(图2、3)

    这种媒体化的现象使今天的很多建筑在事实上已经是大众传媒的组成部分,是一个“大广告”。正如费菁在她的《超媒介,当代艺术与建筑》一书中所说:“为了不被充斥世界各个角落的信息所淹没,建筑和艺术必须成为大众传媒的组成部分,否则建筑师和艺术家将失去生存的能力,建筑和艺术失去与现实生活的相关性和存在的必要性。”[4]

    2. 电子广告对建筑立面的占用

    电子广告对于建筑立面的遮蔽是促使媒体立面出现的第二个原因,也是最重要的幕后商业推手。作为商业社会中最重要的营销手段,不同形式的广告充斥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在城市中,广告在很多情况下已经成为影响空间界面表达的最重要因素。在日本城市学者芦原义信的理论中,广告属于“第二次轮廓线”。芦原义信将建筑原有的外观形态称为建筑的“第*次轮廓线”,建筑外墙的凸出物和临时附加物所构成的形态称为建筑的“第二次轮廓线”。他认为,如果要使街道更美观,则要尽量减少“第二次轮廓线”并将之合并入“第*次轮廓线”中去[5]。(图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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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然,芦原义信的观点是以建筑物为核心的,而在实际情况中,建筑这种“第*次轮廓线”往往被“第二次轮廓线”侵占。从20 世纪中叶霓虹灯出现以来,光电广告就以一种“外来寄生者”的姿态,与宿主——建筑体争夺着城市景观的控制权。拉斯维加斯是这样的战场,纽约、伦敦、大阪亦是如此。而随着电子显示屏幕技术的出现,城市广告的形式也从过去与建筑相对分离的状态,向与建筑立面相结合的形式转变;广告的尺度也越来越大,其表现形式也从过去静态向动态演变。在多重作用下,广告终于在20 世纪末完成了对建筑原立面的遮蔽(conceal):电子屏幕开始侵占过去建筑立面材料的位置,在很多商业性的城市广场中,广告屏幕的面积甚至已经超过了传统建筑立面的面积,成为控制空间特征,营造场所精神的主控性元素。如纽约时代广场,传统建筑立面已经让位于电子广告屏幕,媒体性、信息性成为整个场所的最显著特征。(图6)

    3. 新照明技术的出现

    与移动互联技术、电子广告对于媒体立面的间接推动作用相比,新照明技术,特别是LED 技术[6] 的完善和普及是媒体立面快速成型的最直接技术原因,也是为什么现如今最活跃的媒体立面学者大多出身于照明领域,从事媒体立面研究的机构也多与LED 或相关产业有关。

    媒体立面是一个综合性系统,它涉及建筑、艺术、媒体内容和灯光照明等多个方面。在整个系统中,媒体信息主要依赖灯光照明或者光影像技术来呈现。在LED 技术完善之前,其他光电技术抑或在技术上,抑或在造价上无法满足媒体信息精细表现的要求,在与建筑立面材料和构造的耦合性上也无法和LED 相比。因此,从某种意思上讲,是LED造就了媒体立面。(作者:何崴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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