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12家上市公司发布退市风险提示
摘要:12月11日和12日晚间,沪深两市共有20余家上市公司先后发布了退市风险提示公告。这也是依照上月中国证监会实施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而进行的。
在IPO注册制的步伐越来越近的同时,证监会也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12月以来,沪深股市不断创出新高,大量资金开始涌入股市,在多数上市公司市值开始大幅增长的时候,却又一批企业面临着退市的重大风险。
12月11日和12日晚间,沪深两市共有20余家上市公司先后发布了退市风险提示公告。这也是依照上月中国证监会实施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而进行的。
仅12月12日晚间,就有12家深市上市公司集体对外发布退市风险提示公告,这12家公司涵盖了众多行业,包括博汇纸业、上海物贸、*ST大荒、大有能源、五洲交通、*ST成诚、创兴资源、大元股份、*ST国创、青鸟华光等上市公司。
其中LED上市公司勤上光电(002638.SZ)也名列其中。
这12家上市公司主要是因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
勤上光电发布的《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中披露,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据记者了解,勤上光电在12月1日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被正式介入调查。
根据公告提示,如果勤上光电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如实行退市风险警示30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7月4日,证监会对外公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由于信息披露不规范而受到立案的上市公司数量增多,但并非每家公司都受到了严厉处罚,《退市意见》的出台对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行为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此次12家上市公司集体对外发布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就是证监会强化监管的表现。
涉及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的四种情况:
其一,上市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发行人骗取了发行核准,或者对新股发行定价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被暂停上市后,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被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其二,上市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发行人骗取了发行核准,或者对新股发行定价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而暂停上市,在证监会作出移送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被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其三,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而暂停上市,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被证券交易所依据其股票上市规则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其四,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而暂停上市,在证监会作出移送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被证券交易所依据其股票上市规则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来源:高工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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